近来听到一个八卦。一对刚认识的小区里的年轻夫妻(有共同孩子),突然反目,互相在警局指控对方。
在西方社会,警局出禁止令的情况,一般都问题不小。不过,这里最奇怪的,是女儿对男人产生了安全威胁。
为了圆润这个八卦的剧情,我想说起唯一的一次在群体聚会认识他们夫妻的情况。
女人对我们说(男人不在旁边),“他真不要脸,要我这样的还在读书没有收入的人处处AA制”。
后来在吃饭时,她说她以前是新闻记者。男人鄙视地回应, 你那是纯粹的propaganda,叫什么记者?(注,女人在国内做过新华社记者)。女人无言以对。
我只听到了这两句话,对这对夫妻的关系因此留下深刻的印象。
女人要尊重自己的男人,男人要爱自己的女人,这是圣经教导之道。在他人面前攻击对方,神不会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