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就醒了。在旅馆里编译代码。
从二十几年前算起,来过无数次美国了。这种半夜里孤魂野鬼的生活,已经习惯了。
最早出差,是去弗罗里达。记忆里还刻画着那里的阳光,白沙滩和岛链。还有孤独。
我常想,人老去时,应该回到回忆最美好之处,了此一生。
凌晨就醒了。在旅馆里编译代码。
从二十几年前算起,来过无数次美国了。这种半夜里孤魂野鬼的生活,已经习惯了。
最早出差,是去弗罗里达。记忆里还刻画着那里的阳光,白沙滩和岛链。还有孤独。
我常想,人老去时,应该回到回忆最美好之处,了此一生。
我发现自己换工作的热情已经被耗尽了。
这当然不是说meta有多么完美,值得我呆很久。我真是对那种不停找工作的过程厌倦了。因此,收到recruiter的消息直接拖进垃圾箱。
我想如果换工作,估计只有谷歌才会吸引我。即使这样,我对面试的各种准备要付出的刷题代价已经望而却步了。
到了弟兄的新家。围着火炉在院子里聊天。
在英国,很难找到这样适合教会团契的场地,气候。
到了美国,胃疼。飞机上吃多了。
还是有着莫名的开心。
火车晚点,觉得非常不妙。幸好,我跑过太多趟了。到了伦敦,世界末日般狂奔,转地铁去Paddington, 坐上Heathrow express,到了机场。
坐在飞机上。感谢我的神,我的心里充满平安。主啊,愿你的荣耀遍满全地,愿每个人都看到,你是绝对的真理。
风雨中一早去火车站,透心凉。又开始了倒火车,倒地铁,倒飞机的过程。
折磨了我一个星期的技术问题,周六晚上解决了。心里充满感恩。都是对神的赞美。
我在这个世界需要什么呢?唯一的需要,是我的神。
晚上,似乎感冒消失了。可以放心去美国了。
我为什么对美国有这么多的爱呢?就像我爱新西兰一样。吃惊的是,我对英国完全没有感情。
雯子买了个话筒。晚上,我对着电视,就像江湖卖唱的,唱了一个晚上。
至少,鼻子唱通了。
昏昏沉沉中搞了一天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