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胎

所有那些支持堕胎的美国人的看法都是基于很多谎言之上。

谎言之一,认为反对堕胎,就是剥夺了那些被强奸的女性的选择权。且不说这种案例只占美国堕胎总数中很渺小的一部分,其次,没有一个州的法律是绝对禁止堕胎。

比如得州法律规定是六周以上禁止堕胎。请问,哪个被强奸的女性要等到六个星期后再去看医生,或者吃药??

事实是,对于几乎所有人,你首先有自由选择和谁,在何种场景下发生性关系。你也有完全的选择在发生的时候采取安全的措施。即使你什么都没做,你也有各种方法在几天,或者一两个月里补救。假如你没有任何的主观愿望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你要的堕胎权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权?美国宪法里没有定义这样的人权,这只是一种蓄意或者任意的谋杀。

如今在堕落的西方世界,经常看到一个单身女人不知道怎么突然怀孕了,甚至不清楚谁是孩子父亲,然后她生下这个孩子,让她自己和孩子承担一生的后果。

解决这个问题,不是无限制的堕胎权。解决这个问题的真正途径,是这些人有点起码的道德思考能力和控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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