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

今天去踢球。太阳在头顶上焚烧,脚下疯长的大毒草几乎让人迈不开步。这是让人疲惫的运动,这是让人精尽人亡的运动。这不是人的运动。

回家到了停车场,那只小狗马上迎上来。这已经是它的习惯了。明明没有看到它,却又不知道从哪儿突然冒了出来。它轻咬着我的裤脚,不让我走。然后,当我弯下腰时,它四脚朝天,等待我按摩它的肚皮或者拿捏他的脑门。我对于它,体会到了一种和人之间从未有过的感情。它们是如何从自然界的野狗驯化成我们现在所看到的最忠贞的动物的?我不知道。总之,我们每次总是嘻戏一段时间,这段时间虽然短暂,却给了我很多快乐。我相信,对于孤独的它来说,也具有同样的感受。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