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国庆来南京,看看青青。
他们还给了个存折,说是见面礼。我拒绝了。我不愿意接受父母给予的任何显著馈赠,除非是纯粹礼节性的小心意。大学毕业后,我唯一的接受父母救助的一次,是离开第一个短暂工作的单位后,付不起违约金(4000元,当时是一个非常客观的数字),只好求助于父母。我真是要感谢他们,若是没有这笔钱,我将失去很多的自由和尊严。从那时起,我再也没有向父母索取过任何钱财,并且将来也不准备这么做,直到他们离开人世。
一个孩子,一旦独立,自食其力,主动谋取父母的钱财是一件最令人羞耻的事情。在我的观念里,父母不应该给予孩子任何的遗产。他们应该在死前将一切消耗怠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