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题

今天去宜家买了张书桌。放在卧室里。从此我可以在卧室里玩电脑,写程序了。这种小小的便利竟然给了我幸福感。我计划下星期再去买个二十七寸的苹果显示器。我之所以对大显示器有热爱,是因为我刚开始严肃的写程序是在unix的哑终端上。那些字符终端虽然已经土得不见踪影,但在它巨大的显示器上用emacs写code是一种快意的享受。

在昏暗无光的生活里, 除了没有生命的电脑给予我神经末梢的短暂兴奋外,青青是我主要的内心一丝温柔的源泉。晚上她把脑袋藏在被子里和我捉迷藏, 兴奋得象个小疯子。每次大笑,都向我展示五颗小白牙。女儿是父亲前生的冤孽, 要在今生毫无保留, 完美无缺地爱她, 补偿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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