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最接近按照圣经的真理建立的国家。这表现在很多地方。我觉得最重要的是,它肯定了人具有上帝带来的形象,因此与生俱来的追求幸福的自由。其次,它深刻意识到人的罪性,因此最大可能地按照制度设计限制政府的权力(相反,在堕落的欧洲,他们鼓吹的是把改造社会的权力交给一个英明的政府)
在美国,最重要的制度设计是至高无上的言论自由。比起美国,英国很像马斯克说的苏联(在英国可以仅仅因为发个贴进监狱)。言论自由是所有反对真理的政府和恶人最痛恨的权利。在美国,民主党费劲各种心思要挖言论自由的墙角,白左们常常因为一个人具有常识的言论而发起疯狂的抵制。但是很徒劳。为什么?因为上帝赐予了这个国家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以这一切证明了,噢,感谢上帝,感谢主,有美国这样美好的制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