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上了午饭

昨天晚把一个垃圾活一直干到凌晨两点, 饿得失去胃觉时才离开办公室, 冰冷的白霜沾满了车窗玻璃. 我的精神却出奇地振奋,以至于在高速公路的转弯我都可以开到时速近120公里.
起床时已经十点半, 阳光明媚. 把我在西藏时穿的登山鞋洗了, 晾了一下我在南京永远用不着的羽绒服.
十一点才来上班, 很久没有这么迟到了.记得以前在金丝利酒店上班的时候经常有人中午才摇摇晃晃穿着拖鞋来上班(只是为了赶上午饭), 现在这样的闲情我想很多人都无福享受了,在公司搬到”城乡结合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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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mment

  1. 经常有人中午才摇摇晃晃穿着拖鞋来上班(只是为了赶上午饭)
    ===
    怎一个爽字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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