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

再过十年,青青一定不会在父母面前这么淘气和粘皮糖了。这是我们父母幸福的几年。要珍惜,因为它转瞬即逝。

再过二十年,她甚至已经不再需要父母的存在了。在自由的世界里,她会飞得好高,好远。看一眼都是奢侈了。她只会想离父母愈远愈好,我理解她的自由渴望。

再过三十年,她自己也有孩子了。她完全属于了自己的家庭。我们只能看她过去的照片陷入美好回忆,并且感谢上帝曾经给予我们的做父母的岁月。

再过四十年,我活在世上的概率已经不大。我死时她是否还在身边其实无关紧要。孩子是属于上帝的,我也是属于上帝的。愿我们在上帝面前再见,那时我不再是她的爸爸,她也不再是我的女儿。我们是平等,美好,相爱的灵魂。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