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

晚上请朋友吃饭。不知道怎么聊起基督教。我很少和非基督徒谈起我的信仰,这是我和其他基督徒差别巨大的地方。

我生命中二十二年前,在澳大利亚碰到秉刚弟兄。他一连六个月,每天给我传递福音。我心肠刚硬,满腹骄傲,不为所动,直到回中国。

奇妙的是,我此后在中国沉浮十几年,历经信仰的痛苦挣扎,直到有一天,我开始祷告,主啊,如果你再把我带到教会,我就顺服你。

神若爱你,拣选你,永远不会放弃你。他把我带到美国,在芝加哥,我受了洗。

Join the Conversation

1 Comment

  1. “狂妄”一词,令我醍醐灌顶,看来内心深处仍然深受“无法无天”教育的毒害,对很多事情缺乏敬畏……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