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言论自由

在中国人的观念里,言论自由是不存在的,即使存在也是扭曲的。在他们看来,只要一个人是千夫所指,人神共愤,那么他就没有说话的权利。他就应该进牛棚,下劳改营。

比如某天朝的前主席。或者比如今天的川普。

这不是美国国父们设计的自由。他们设计的宪法赋予人的言论自由是没有条件的。因为他们知道,一旦自由有了条件和例外,就会产生暴政。

因为,你如果不喜欢一个人,而且碰巧你拥有阻止人说话的权力,你永远不愁找不到借口。更重要的,这会产生多数人的暴政。希特勒只要控制选举,他就可以执行各项暴政,把犹太人送进焚化炉。

不幸的是,即使在美国,如今言论自由也受到了挑战。美国国父们认为自由的最大敌人是政府,因此他们定义的言论自由是不受政府审查的言论自由。

如今,政府自己的言论自由也受人审查,审查机构叫Twitter, Facebook 。最让人吃惊的是,后两者完全不受任何法律约束。他们受203条款的保护,拥有绝对的让任何人闭嘴的权力。

如果你还抱着200年前美国国父定义的言论自由,已经不大跟上现实了。现在,人的言论自由,不再屈从传统媒体,比如报纸,电视这些受政府和法律管控的机构,而是被一个新的独裁机构管理。而这个机构没有法律可以制约。

他们可以给你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取决于他们的意识形态,取决于他们的道德判断,取决于他们的利益取舍。

如今,他们是美国宪法设计者所想象的最大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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